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公开征求和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专家及行业组织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论证,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日前,市发改委价监局对15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出价格告诫,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后,要求公立医院合理定价,以维护医疗行业价格秩序
药品审评进度滞后已成为阻碍国内新药研发的一项具体问题。在此背景下,从2015年下半年起,CFDA也加快了优先审评筛选工作,并于2016年2月颁布了《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以下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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